2020 年贵州省足协杯青少年足球联赛即将在都匀市国际足球小镇举行

发布时间:2024-09-27 18:18:43  阅读次数:15

1. 主办单位

贵州省足协

贵州省体育局青少年赛区

贵州省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比赛日期、地点

(一)地点:都匀国际足球小镇

(二)时间:2020年12月7日-12月13日

三、参与单位

以单位团队形式报名参赛,符合以下五类之一的单位即可报名为参赛单位:

1、市(州)体育(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

2、曾参加过2020年贵州省“足协杯”青少年足球联赛(C组)比赛的参赛单位;

3、贵州省足协会员协会及县(区)试点协会;

4、各市(州)校园足球联赛获胜球队经各市(州)教育局推荐后可参赛;

5、省足协安排学校。

四、竞赛项目

(一)A组(U16-U19):男子A组、女子A组

(二)B组(U13-U15):男子B组、女子B组

5. 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具有贵州省户籍。

(二)运动员资格规定:U16-U19组运动员必须

必须出生于2001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 U13-U15级别的运动员必须出生于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

(三)只有在“中国足协信息系统平台”注册为业余或草根并在2020年通过审核的运动员才能参赛。

(四)在参加中超、中甲、中乙足球俱乐部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参赛者在各赛事历史上不得有重大违纪行为。

(六)参赛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适合从事该项运动。报名时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往返赛区途中和比赛期间)并签署《参赛承诺书》和《免责协议》。提交参与。

(七)按照《2020年贵州足协杯》青少年足球联赛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执行。

(八)带队教练员须持有贵州省足协E级教练员证书或中国足协D级以上教练员证书。

6. 如何参与

每支参赛队可报名男运动员23名、女运动员23名,领队、主教练、助理教练、队医、队管理员各1名。

七、竞赛方式

(一)比赛按照国际足联颁布并经中国足协批准的最新《足球比赛规则》进行。

(二)比赛分小组单循环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决赛阶段将采用交叉淘汰制。 (具体赛程以报名队伍数量为准。)

(三)比赛时间:

1、所有比赛必须按照组委会规定的赛程和时间进行。

2、男/女A组(U16-U19)全部比赛时间为90自然分钟,上半场和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最多不超过15分钟。

3、男女B组(U13-U15)所有比赛时间为80自然分钟,上半场和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最多不超过10分钟。

(四)比赛场地

所有比赛均应在符合国际足联足球比赛规则要求的天然或人造草坪上进行。

(5)比赛用球:使用5号球。

(六)竞赛运动员

1、比赛采用11人制。每队上场人数不得超过11人,替补名单上的球员最多为7人。

2、全场比赛最多可换人7次(全场比赛可换人3次,中场换人不计入换人次数)。被替换的球员不能重返球场。

3、比赛过程中,若某队上场人数不足7人,则比赛自动暂停,该队视为弃权,判给对手3:0获胜。若比赛暂停时比分超过3:0,则以现场比分为准。

4、各参赛队应在比赛前60分钟向第四官员提交本场比赛的报名名单。本次比赛报名名单以外的队伍成员不得参加。

5、各参赛队队员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表上的相符,否则不予参赛。

(七)比赛服装

1、各参赛队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防护袜、替补背心。

2.同一团队的成员必须穿着统一的颜色和款式。比赛队员上衣、内衣的颜色必须与袖子的主色一致,内裤/裤袜的颜色必须与短裤的主色或短裤的底色一致。

3、守门员比赛服装的颜色应与场上其他队员和裁判员的服装颜色有明显不同。

4、比赛上衣背面号码高25厘米,胸前小号码高10厘米,短裤左腿正面号码高10厘米。

5、比赛服装号码必须为1至30号,不符合规定或号码无、重复的,不得参赛。

6、参赛队员姓名、比赛服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否则不予参赛。

7、场上队长必须携带自己的臂章,臂章宽6厘米,颜色与球衣颜色明显不同。

8、穿无金属底、无钢钉的皮革足球鞋的运动员必须佩戴护腿板。

(8) 替补席

1、裁判员座位面向球场方向中超联赛秩序册,左边的替补席为主队座位。

2、每队替补人数不得超过12人(替补7人,裁判5人)。替补队员必须穿着与比赛服颜色不同的替补背心,裁判员必须佩戴身份证。

3、技术区内一次只能站立指挥比赛。

(9) 黄牌和红牌

1、如果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出示红牌,下一场比赛将自动停止(除非纪律委员会追加处罚)。

2、如果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先领黄牌,后领红牌,则下一场比赛自动停止(除非纪律委员会追加处罚),之前的黄牌必须累积。

3、如果运动员累计两张黄牌,则下一场比赛自动停止。

(10) 比赛中断

若因不可克服的原因导致比赛中断,且经大会竞赛委员会努力仍无法恢复比赛的,当时的比赛成绩仍然有效。组委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选择其他场地,以弥补规定的比赛时间。

(十一)延误比赛、放弃比赛、三振、退出比赛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参赛队伍因任何原因延误比赛、弃赛、罢赛、退赛的,赛事组委会有权取消该队参赛资格、扣除相应赛事押金、举报批评,不得参加次年贵州省“足协杯”青少年足球联赛(甲、乙组)比赛。本阶段按赛程规定进行比赛的球队将以3:0的比分获胜。如果已进行的比赛实际得分高于此中超联赛秩序册,则以实际得分为准。

贵州省足球协会可以根据本规定和《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对弃权、罢赛、退赛的参赛球队和球员给予追加处罚。

1、参赛队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比赛:

1、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处于处罚期的运动员代表参赛队参赛,参赛队视为弃权;

2、非因不可抗力原因,且未经赛事组委会批准,参赛队未能在预定开始时间后1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或比赛的,视为参赛队放弃比赛。已放弃比赛;

2、参赛队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1、非因不可抗力原因且未经赛事组委会批准而未能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

2、拒绝参加赛事组委会安排的补赛或改期比赛;

3、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

4.中途退出游戏。

(十二)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

1、如发现参赛队伍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竞赛委员会将取消该队伍的参赛资格。

2、所有已交战球队的成绩和红黄牌将被取消,纪律委员会追加的处罚将继续生效。

3、取消该团队所有成员的获奖资格。

(十三)礼仪规定

比赛前后都要进行握手礼节。比赛结束后,两队应在对方座位前排队,集体敬礼,互相致谢。

(十四)各队运动员每次参加比赛,须出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参赛。

(十五)单组报名队伍不足6支的,取消该组个人比赛。

八、评分及排名方法

(一)团体单循环赛

1、小组循环赛,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的球队排名第一;

2、若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同,则按以下条件排名:

(1)比赛中积分相同且积分多的球队排名第一;

(2)积分相同的球队,净胜球数较大的球队排名靠前;

(3)积分相同,比赛中进球多的球队排名第一;

(4)同阶段比赛积分相同且总净胜球较大的球队排名第一;

(5)同阶段比赛积分相同且进球数多的球队排名第一;

(6)同阶段比赛中积分相同且红牌数较少的球队排名靠前;

(7)同阶段比赛中积分相同且黄牌数较少的球队排名靠前;

(八)如仍平局,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二)决赛阶段及各阶段交叉淘汰赛以及决定其他名次的比赛;每场比赛都必须确定获胜者。如果在规定的比赛时间内仍打平,则通过点球决出胜负。

九、录取排名及奖励

若单组报名队伍超过八支,则前八支队伍将获得奖励。报名队伍不足八支的,按实际排名录取;前三名的队伍将颁发证书和奖杯;其余队伍将获得证书。运动员评分依据最新的《中国足协足球运动员评分标准》。

本次比赛每组设“道德作风奖”一名(评选方式由各组参赛队伍投票确定),共产生“最佳裁判员”4名、“最佳教练员”4名竞赛。

10.运动员级别管理

贵州足协按照2019年《中国足协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和《中国足协足球运动员等级标准》的要求,严格管理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

贵州省足协审核、授予和管理的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参赛报名单位不得向申请级别的运动员收取任何费用。

相关申报单位和人员必须按照2019年《中国足协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对违反管理规定或者举报弄虚作假的,按照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运动员级别证书按以下流程办理:

参赛单位使用《中国足协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信息系统》申领等级证书。

1、运动队和个人作为参赛单位提出申请,参赛单位出具经办人确认函(盖章签字)申请信息录入账户。

2、参赛单位将报名材料上传至系统。申请材料包括:①运动员信息汇总表、②顺序表、③成绩表、④个人技术等级证书申请表、⑤获奖证书、⑥比赛证书。

注:①以上信息全部盖章后生效。

②裁判报告将作为外观证明。每场比赛结束后,裁判报告将由当值裁判组、主裁判、比赛监督以及赛事组委会共同审核,无误后予以发布。

③订单簿、成绩簿、获奖证书由主办方发布。

3、参赛单位向系统提出申请后,须将纸质申请材料(加盖公章)提交省足协审核。审核无误后,运动员的个人信息、比赛信息和成绩将按照中国足协的要求在“体育教育联盟”APP上公布。拟授予等级、职称的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省足协将拟定级别冠军名单、比赛信息和结果报送中国足协;中国足协对授予的等级称号进行审核无异议,并在足球运动员等级管理系统运动员个人信息中公布等级称号的授予情况。

11. 登记及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单位应于2020年11月30日17:00前将报名表发送至贵州省足协竞赛部邮箱;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并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至贵州省足协办公室,如电子版报名表与纸质版报名表不一致,以纸质版报名表为准(盖章副本)为准。逾期报名(以邮戳为准)将不被接受。

邮寄地址:贵阳市南明区体育路7号新体育场6号门

联系人:胡超

王浩然

吴银波

(二)报名

所有参赛队伍必须统一食宿中超联赛秩序册,并于比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

十二、相关纪律规定

贯彻执行《中国足协纪律守则》。

13. 技术官员

(一)技术官员(包括竞赛监督员、裁判员、首席裁判员、裁判员等)由主办方选任。

(2)技术官员应在比赛开始前两天报到,比赛结束后一天离开。因赛前准备工作需要提前报到的,经主办方批准后将另行通知。

14. 参展费用

(一)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二)参赛队伍往返比赛场地的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参赛队伍自行承担。

15. 兴奋剂测试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6. 仲裁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照仲裁委员会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登记表

团队名称: 类别:

团队负责人姓名

主教练姓名

教练级别

标签: 中超联赛秩序册